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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野接到林森的電話,急匆匆和姚霄往公司趕。
路上刷著王梓豪剛爆出來的新聞,回味起蹦迪社會學。
“你眼中的夜店取決於和你一起蹦迪的人。”
這話沒錯,但只對了一部分。
習慣996的大廠人看來,蹦迪是發洩、解壓方式;對夜店不感興趣的路人小白,蹦迪不過是種追趕時髦、打發時間的娛樂。
像夜店銷售、或把蹦迪當作謀生手段的人眼中,那裡多半是社會你大哥、渣男撈女的故事會。
當然還有說法,音樂才是夜店的靈魂和精髓,我蹦迪純粹出於對音樂的狂熱。
不否認,確實有這部分人存在,只是真的比較少。
江野翻著手機,發現這個時空的夜店產業相當發達,型別、規模都比前世更先進、更普及。
可當蹦迪的人變成剛紅起來的小明星——
白天立著“小鎮做題家”的勵志人設,晚上卻開著100萬的酒,在頂級夜店包廂里豪擲千金?
一切的多元價值觀彷彿消失了,道德定論、矛頭指向、事件發展……都開始越來越離奇。
昨晚王梓豪在京城某高檔說唱夜店被拍到,今天新聞一爆出來,幾分鐘就上了圍博熱搜,負面評論炸了。
“才紅幾天就翻車了?支援他們那些小鎮做題家是真心餵了狗!”
“娛樂圈人設崩塌的還少嗎,關鍵你別貼[小鎮做題家]啊,惡不噁心!”
“明明是紙醉金迷的富二代,裝什麼小鎮做題家?這年頭為了火,臉都特麼不要了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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