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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年的時間好像就是眨了一下眼睛,肖元晃依仗自己出彩的技藝和機靈的腦子,象申宏勇這一種案件,他己不曉得搞定過多少樁了。最光輝的一回,該是三年前,那時肖元晃二十五週歲,作為中天市警察系統的代表,奔赴基隆參與中曰韓三國連合反恐怖戰鬥演練。
演練結束了之後,肖元晃得到了枚“南亞警察隊之虎”的獎章,可是剛到家,他就偷偷將獎章藏於床底,翌日正常去警察局工作,好像沒有事情發生過。因為他清楚,在警察局裡邊混,能力再強大也沒有管用,不明白低調又沒後臺的人早晚會杯具。
因為他的低調,七年以來他在警察局裡一直順順利利,沒有冒犯過什麼人,也沒有特意去拍哪一個領導的馬屁。他清楚這些都沒有用,這個時節啥都要靠關係,沒有關係就要靠money,又沒有money又沒有關係,就自己老實一點吧!
……
搞定了申宏勇的案件,肖元晃回警察局裡還要寫彙報,那時盤山道上沒別的人,故而寫彙報就等若編故事,咋編都是肖元晃自己的事兒。
自然了,在彙報裡邊,他還要添上領導們的聖明決議,表示沒有領導們的指導和號令,自己決沒可能完成任務,案件也沒有可能破,地球也沒有可能在轉。
寫好彙報之後,將彙報交到刑警隊長郝春萬的辦公廳中,郝春萬翻得很快的,事實上他不看其他的,專瞧裡邊有關領導的那部分。瞅過以後他拍桌子叫好,比大家瞧起跑點小說書還激動吶,少不得又大大的表彰肖元晃一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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