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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在京州本地的新聞那搜了搜公寓的這起火災,人員一死七傷。
其中死亡人員因為正好被公佈是落網的通緝犯,只有零星幾個評論在說老天開眼。
而綁架、蓄意殺人這些真相會引起大眾恐慌,新聞裡也並沒有提到。
因為當時發現火災較早,多數人都成功逃生,受傷的7名住戶多半是在樓道上奔跑時被踩傷。
於是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消防栓不合理的設施上,抨擊物業和向承建商、保險公司要個說法。
火災可怕無情,設施不完全才是要人命,畢竟這和大眾生活才是息息相關的。
段家的律師也跟她普及過段宵沒事,其實就算是過失殺人,他們也能走刑法第二十條的《正當防衛》來辯護。
租的房子被燒了,業主也聽說了公寓樓裡消防設施有問題,才導致大火遲遲沒滅。
他向夏仰表達了安慰和人道主義的歉意,給她退回了租金。並說如果醫藥費需要報銷的話,他公寓的保險公司會理賠。
夏仰沒要,只厚著臉皮收回了當初交的租金。
要是業主們知道這場火和她有關,那她真是無顏以對任何人了。
第二天傍晚,夏仰辦理了退院手續。
走出醫院那一刻,她有點沉重地嘆了口氣。
都結束了吧,不會有後患了吧……幾個問題在腦子裡亂轉著。
再站起來時,夏仰腦袋有點低血糖地發暈,只看見一道飛奔過來的身影朝她這跑。
男生精瘦的骨骼撐著那件鬆鬆垮垮的衛衣,也格外熨貼挺拔。段宵高中過後就沒有這樣跑過步了,意氣風發又桀驁,像是回到18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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