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娘子說?:“他?有意娶你?為妻。”
第26章
並不難理解曲準的提議。
按世間常理, 窮人家習慣女子早嫁男子晚娶,來?爭取金錢上的餘裕,而富人不愁吃穿, 男子往往早娶以傳宗接代,女子則晚嫁,以求在大人身邊多留些年。
但李家不然。但凡晚輩適齡, 便著手安排婚事,以求不誤人倫, 再加上府中男不蓄妾,本就子嗣不繁,李素節剛回來時便問過,昔日姊妹們多半已婚,如今府中只剩她一人。
曲準想要聯姻,自然只能把主意打在她身上。
可她從前沒?想過這?種可能。
李素節說:“曲準的妻子仍在, 曾與他一同為大人守孝, 在‘三不出’之內。他要如何再娶?”
李娘子道:“只要曲準堅持, 這?不是什麼難事。”
的確如此。
李素節又問:“那王父的意思呢?”
李娘子道:“沒?有反對的理由。”
李素節道:“曲準停妻再娶,自然算不得理由。”
李娘子說:“你要拒絕?”
“不。”李素節笑了,說:“我?可以答應。”
李娘子捻動佛珠的手停下了,打量她半晌,說:“看來?不只是人回?來?了。”
“但是——”李素節微笑:“答應的理由呢?”
李娘子復又捻動佛珠。
李素節說:“我?雖不才,曾有‘北節南惠’之名, 想來?王父不會?輕易將我?嫁給正妻在堂、兩子膝下的人。”
李家最好顏面, 將她嫁給曲準,總該有個分量足夠的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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