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夜春宵,他酣然入睡,我卻睡不著了。
閒來無聊,作為小小替身,我不得不思考我和霸總的結局。
大部分的替身文學的結尾都是追妻火葬場。
替身難過地發現自己竟然是替身,轉身離開。
男主發現自己愛上替身,懊悔不已,拔腿就追。
追個千迴百轉,水個百八十章,還全部入v。
觀眾付出眼淚,作者收穫金錢,雙贏的HAPPYENDING!
但,這對我有點難。
要是這霸總愛上我,還追我,要娶我,他還沒單膝下跪,我就已經答應了。
而且我會立刻、馬上拉他去民政局領證,再慢一步,他腦子裡的水就幹了!
替不替身有什麼關係?
霸總的錢是真的,顏是真的,鳥也是真的呀。
不是我沒骨氣,是我的骨氣不值錢,而我的愛情比骨氣還不值錢。
我這輩子可以愛很多人,但今生很可能賺不來很多錢。
身為窮人,我今生的準則就是:千萬別和錢過不去。
為了能更好地服務霸總,我決定好好調研一下白月光,務必做到神形兼備。
白月光在國內還是國外?不詳。
她生or死?不詳。
兩人是骨科關係?不詳。
女方為了聯姻,另嫁他人了?不詳。
好嘛,除了知道叫月兒,什麼都是不詳。
世上無難事,只要肯放棄。我開始安慰自己。
如果我學太像了,霸總有可能會打我,因為小說裡都這麼寫的——
他將我扇倒在地,眼裡的厭惡噴薄而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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