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職三年,方巧欣交了兩任男友。
一任是她學校裡大她一屆的學長,一任是跟我同樣喜歡了她十年的吳宇承。
老實說我非常佩服吳宇承。因為方巧欣會和他交往,一半的原因,是他自告奮勇要當她甩掉學長的擋箭牌──分手後,那學長不甘心,一直不斷希望能夠和她複合。
而方巧欣的個性是這樣:感情觀上格外直接,對她來說,既然分手,就連朋友都不可能做。
她會和吳宇承在一起,只是因為愧疚和替代……這點,我再清楚不過。
所以後來,她還是跟吳宇承分手了。
「鄭禹廷,我決定不喜歡巧欣了。」
上高中後我們已經鮮少見面,而那天傍晚他難得約了我出來,表情是我從未見過的惆悵。
「為什麼?」喝了口他請我的啤酒,我側頭看他,問。
「因為我終於明白,無論我再怎麼努力,她永遠都不可能會喜歡我。」
那句話狠狠打中我,可是他的表情痛苦得那麼真實,好像是某個倒影,對比我自欺欺人的悲哀。
「……是嗎。」將手中的啤酒給一口灌完,我看向天空,覺得有些茫然。
連他也要放棄了啊。
說不定我還有可能的。至少我知道現在的方巧欣還不懂愛,她的戀情通常來自於她「嘗試」的心態。
也許有一天,她會明白那個一直在她身邊的人有多喜歡她。
──或許就是憑著這股信念,才讓我義無反顧地愛了她這麼久。
高二那年的暑假,學校轉來了一個非常奇怪的傢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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