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嘛,家裡又沒閒錢買筆墨紙,能寫一筆端正的字,就已經是紅姨擠出錢來供她了。
一張紙恁般貴,紅姨在四方小院的牆家給她弄了個黃沙盤,劃沙練字,寫得好了才能再用紙張。
阿寶很不解:“我練鞭子就成了,作甚麼還要寫字兒啊。”
她又不能考秀才。
“得寫!”不能當睜眼瞎!
阿寶本來挺得意的,隔壁人家的姑娘就只學過針線,讓她選拿針還是拿筆,那肯定是拿筆。
筆桿子不比繡花針好捏多了?
待一看見燕草的字兒,她就覺得自己字太粗氣,叫燕草代寫,還像模像樣的付給她代筆錢。
“崇州街上一封信十八文錢,你收多少?”
燕草笑得不行:“成啊,那就十八文,往後若姑娘不要我了,我就到街上擺攤子替人寫信去。”
那一筆讓裴三夫人覺得還能過得去的字兒,就是燕草寫的。
分完花兒還餘下好些,燕草想了想道:“不如炸了吃?”
幾個丫環對看一眼,這就既算吃又算玩罷,免得姑娘又嚷嚷要上街。
休沐一過,林大有和韓徵都往營裡去了,姑娘又想出門,被姨夫人逮著罵了一頓:“你當還住在王府後街呢?你見著哪家姑娘出門這麼勤?”
可把阿寶悶壞了,原來開門便是街,左鄰右舍住得密,一日裡有許多熱鬧可瞧。
瓦肆戲臺,既能聽書,又能看戲,天橋底下還有玩雜耍的,每十日一集市,總能出門逛一逛。
怎麼現在有錢了,當官了,反而沒樂子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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