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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來伴 第14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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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個農民天生是半個植物學家,明蕙教他認地裡的野菜野草野花,告訴他什麼能吃,什麼能做藥,什麼只適合觀賞,他有一次劃破了手,明蕙摘了地邊的野草搗碎了給他敷上,告訴他不久就會好。當時十六歲的明蕙很自豪,彷彿所有的野菜野草野花都是她自己的。她很虔誠地對林寧山說,麥子很好,但種麥子很費事,而這些是恩賜,什麼都不用做就能得到。

明蕙會偷著用指甲花染指甲,怕別人看見,她只染腳指甲,幹活兒的時候她光著大腳丫,看著她幹活兒,一點點胭脂紅在黃土地裡跳動。

在沒有實現農業機器化的時代,農活被視作一種苦役,勞動的喜悅只出現在士大夫的詩裡,詩裡寫得再清貧,詩人也不用種地維生。真正頂著烈日在地裡刨食的農人是很難感到喜悅的,他初到鄉下,靠掙地的工分維生,更覺得苦。但在明蕙身上,他發現勞動也自有它的一種美感。他有一次在西班牙鄉間看跳舞,完全是即興的,沒有編排,也少了程式化。他因此想起了明蕙,明蕙幹活兒時有一種節奏感,她長手長腳,插秧拔草都那麼舒展,透著一股歡快勁兒和勞動本身的尊嚴。有些時候,他會發現她停下來,在太陽底下慢慢抬起腳尖,看上去彷彿在欣賞她自己的大腳,她倏地又放下去,繼續幹活兒。可惜他們鄉下沒有跳舞的傳統,否則明蕙也能編出一場大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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