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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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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好的隊伍往往能得到很多大品牌的投資,只需要人氣隊員拍個廣告短篇,或者宣傳照,幾百萬到手。

錢就是競爭力,每個賽季的轉會期,怎麼才搶到厲害的自由人,唯有出價,價高者得。

當然,選手也會有自己的想法,放棄高薪選擇加入氣氛融洽的戰隊這種事時有發生。

一直到今年,CES都是LPL最有商業價值的俱樂部。很多品牌都在等,等CES什麼時候放出Flame的廣告合同。

Flame身份特殊,所以在當初籤合同的時候,兩方協商加了個隱藏條款。

井焰點點螢幕。

【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獲得英雄聯盟職業聯賽世界邀請賽(以下簡稱S賽)冠軍,則廣告合同自動生效,甲方將有權安排乙方的商業活動,且給予乙方應有的報酬。】

【若乙方在合同期內未獲得S賽冠軍,則合同終止當日,廣告合同自動生效,為期3年。】

重點在冠軍上,只要井焰沒拿到冠軍,他就不需要參與像直播、拍宣傳照這類的活動,也不用在比賽中露臉。

最開始,井焰是抱著在CES打到退役的心態簽下的合同,然而事與願違,他必須離開CES。

不對啊。楚君杭仔細讀完條款,合同正好是去年到期。

是選手合同到期。井焰糾正道。

也就是說,在合同期內,井焰並沒有履行約定。

那CES怎麼可能會放焰神走?!

井焰又調出一份檔案,名稱是法院判決書.doc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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