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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雲意前夜要同姜年贖溫雪意,回家便受了一通數落。
莫淑君同她說:“雪意是在官府記了奴籍的,單單是銀子便能買的麼。她真脫了籍,將來孩子也要受牽連不能致仕。”
“她無親無故,即便外嫁也無所依靠,若是再沒個可以依靠的孩子,日子不曉得要如何難捱。倒不如讓她留在姜年身邊,左右姜年絕不苛待她。”
“再不濟,那是他家的家生奴,姜年脾性好,由著你胡說,換了旁人,你怕是要闖禍。”
誤殺奴僕只需同主人商議賠償錢財即可,就是主家真不情願,也是一至三年刑期。
若是毀壞奴僕刺字,或是誘拐他人奴僕,則罪同偷盜,若是奴僕還有技藝在身,更是重罪。
莫淑君也怕林雲意頭腦發熱,若是她買不得,轉頭勸溫雪意私逃,那就要命了。
林雲意心有不甘:“娘,雪意那樣好!”
莫淑君也不忍責她太過,只無奈的回:“是,她樣樣都好。”
“可……可她偏偏命不好。”
“你若是心疼,平日裡再對她好些,贖身之事莫要再提。”
換到莫淑君也是一樣,她心中心疼溫雪意,卻也曉得國法森嚴。
況且林術是文人士族,莫家也是士族,士族規矩得顧忌言行,不得覬覦旁人之物。
莫淑君只能對她再好些,卻不可張口叫姜年給她脫奴籍。
“姜年已經是極好了,你平日還總有責罰下人之時,姜年卻從不曾責罰過雪意。便是家中有客,他也是親自灑掃。我聽聞逢年過節,姜年還領著她進廟走市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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