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手裡有媽媽留下來的那些證據,雖然能證明那些東西是屬於她的,但是她不覺得自己拿著那些紙去要,洛承乾和付家的人就會同意把東西還給她。
他們的自私,前世,她已經看得很清楚了。
所以,走法律途徑才是最名正言順,快捷方便的。
只可惜,她自己根本不認識什麼律師,貿然到處去找,對方的水平如何暫且不論,萬一被洛承乾察覺,又是一件麻煩事兒。
還不如一開始就求助夜少。
“您放心,律師費我可以自己負擔。”洛依依生怕對方不答應,趕緊補充到。
夜北晨瞄了她一眼:“你確定?”
洛依依點頭:“確定。雖然我暫時可能沒什麼錢,但是官司贏了,自然就有錢了。”
“明白了,就是說你想讓我幫你請個律師,還需要我先幫你墊付律師費?”
洛依依默了一下,律師費需要先付的事情,她之前根本就沒想到。
再想想自己如今。
除了媽媽留的那五根……哦,現在只餘下四根了的金條之外,根本就沒有別的財產可以變現,用來支付律師費啊。
所以夜少說得對,她還真的是需要他先幫她墊付律師費的。
求人就要有求人的姿態。
洛依依瞬間就綻開了笑臉,聲音甜度“蹭”地一下子就飈到四個加號上:
“夜少,您看哈,我幫您調理身體,也沒收費是不是?”
看著洛依依突然燦爛的笑臉,夜北晨嘴角一抽。
洛依依繼續:
“所以呢,我們互幫互助啊。您放心,我不佔您便宜,等到官司贏了,就把錢一分不少的還給您。要不,加上利息也行,咱們就按銀行利率來計算?好不好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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