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嘭--
林念記得自己生前最後一件事就是過人行道時拿著手機和網友線上battle,一個沒注意就被拐角衝出來的車輛撞飛一米多遠。
臨死前她倒是沒像傳說中那樣,腦海中走馬燈似的回顧自己的一生,只是遺憾還沒來得及解釋,她還有一個大伏筆沒寫到呢...
可能是廣大網友對她的怨念太深,連老天爺都看不下去,讓馬路殺手為民除害了。
林念實在算不上是一個作家,只能說是一個執著於撒狗血的文字工作者。
目前正在連載一本言情小說。
那本書就是講女主“林念”從初中開始就暗戀一個男生顧恆,後來升入高中後,他倆的父母再婚,男女主成為了法律上異父異母的親兄妹,在日常生活中把愛情火苗燃燒成熊熊烈火的故事。
林念為什麼把自己的名字當做女主名,是因為男主顧恆也是有原型的。她想以這種方式來彌補現實中的遺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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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怎麼認識到自己穿書了,當林念從醫院醒來,書裡的顧恆緊張地注視著林唸的時候,她就意識到了。這是自己筆下的人物,顧恆的模樣也參考了她現實中的理想型。
他就是顧恆,林念只要看一眼就知道。
書中描寫他有黑色柔順的短髮,明亮真摯的狗狗眼,直挺的鼻樑,性感的薄唇。
最獨特之處在於他的氣質,少年感和男人味並存,他既沉靜斯文又溫柔矜貴,像清酒一樣的男孩子,一舉一動都在彷彿都在叫囂著:這是在女主審美上蹦迪的男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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