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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隻舔狗出大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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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7

鄭勻住在市中心的精裝大平層。

一個人,一百五十平。

王秋還記得大魔頭曾說。

“買這個小房子,也就為了上班方便。”

真是酸死個人。

還好王秋心態平和精神穩定,換個人搞不好就仇富了。

大魔頭的老巢,王秋是想進就進的,因為他有大門的指紋。

他是除鄭勻以外,唯一一個擁有此項殊榮的人。起因就是大魔頭為了隨時隨地使喚他跑腿,當時王秋以不太方便為由拒絕的時候,鄭勻輕蔑一笑,跟他講。

“就一個破房子有什麼方不方便,不要為偷懶找藉口,自己把指紋錄了。”

就超兇。

果不其然,自從有了指紋解鎖,跑腿跑得很勤快了。

——————

“鄭總,你小心點,站的住嗎?”

王秋拖拖拉拉的拽著鄭勻進門,他體力雖說還可以,但畢竟鄭勻這麼一個大個子,一點力不使的倒在他身上,王秋也扛不動野豬啊。

“你坐一會兒……”好不容易是把人給安頓在沙發上了,王秋嘆了口氣,“我去兌水。”

說完也不知道鄭勻是迴應還是沒回應,王秋就趕緊去了廚房。

鄭總家裡冰箱比臉都乾淨,裡頭放的東西還都是王秋上次放過來的。

王秋洗了手,又拿了蜂蜜倒上溫水,給人衝好了端客廳去。

鄭總很挑剔,喝白水是一個杯子,喝飲料是一個杯子,喝牛奶是一個杯子,喝酒又是一個杯子,拿錯了就要生氣,一生氣就罵人。

所以這個喝蜂蜜水的杯子還是王秋當時隨手買的寶寶奶杯,裡頭是玻璃的外頭是矽膠殼子,正面畫著小獅子背後還有刻度尺。平日鄭總嫌棄這個杯子太憨,給丟在櫥櫃裡從來不放出來,都是王秋每次衝蜂蜜給翻出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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