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楊明生活過的時代裡,男女離婚,簡直和吃飯喝水般的司空見慣。
但在八十年代,離婚對女人來說簡直就是個禁忌。
其羞辱程度,絕對堪比被扒光了衣服遊街,是莫大的羞辱。
因此對很多女人來說,她們怕是寧願被在家裡打死,也絕對不願意離婚……
這些,楊明當然不可能不清楚。
但為了楊秋的幸福,楊明還是道:“二姐,你別管人家怎麼說,你只管自己,要真覺得再這麼過下去也沒什麼意思,就乘著還沒孩子趕緊離——有我在,我保證你以後的日子,比跟著那姓鄭的過的要好上一千倍一萬倍!”
這一年多的婚姻,楊秋過的度日如年,也無數次泛起過離婚的念頭。
也是因此,在聽到楊明的話,說一點都不心動那是假的。
但想到離了婚到處被說閒話,再想到要離了婚再找,誰也不知道找到的是個什麼樣的……
鄭四方雖說是個混蛋,但總算有點小錢。
楊秋便又猶豫了。
“那你自己先考慮,回頭我跟爸再找鄭四方聊聊,看看他會不會改也行!”
楊明點頭,同時也不忘在私下囑咐楊秋,短時間內絕對不可以要孩子……
畢竟沒有孩子,離了也就離了。
可有了孩子就有了羈絆,再離那可就不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情了。
因為楊秋的事,好不容易聚在一起一家人,心情是格外沉重,就連吃飯的時候都沒有多少心情說話。
“大姐和二姐,可都是因為要幫家裡供我念書,才早早嫁人的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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